3月11日,南都记者从 *** 部治安管理局微博“中国警方在线”获悉,2024年3月7日,上海一名一楼住户康某因楼上滴水,直接冲上楼踹开二楼徐某家的门。在被康某用拳头实施持续 *** 时,徐某挥砍了康某头部一刀。检方 *** 后认为,徐某系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因此作出不批捕的决定。
警方到达案发现场。
*** 部治安管理局官微“中国警方在线”披露相关信息称,去年3月7日,上海一名一楼住户康某因楼上滴水,直接冲上楼踹开二楼徐某家的门,将徐某按倒在沙发上用拳头实施 *** 。
徐某后来回忆,当时康某 *** 踹门,且“一个一米九的个子上来,我就害怕”。过程中,康某一直按住徐某,用拳头对其进行持续 *** 。后经鉴定,徐某头部、颈部、手肘及腿部均被康某 *** 致伤,被鉴定构成轻微伤。
徐某表示,“我想我肯定要死了”,为保护自己,徐某用菜刀挥砍了康某头部一刀。
这一刀造成康某颅骨骨折,构成轻伤二级。2024年4月, *** 机关以徐某构成故意伤害罪被提请批准 *** 。
经反复研究案情后,办案检察官认为,从二人力量对比和伤势情况来看,徐某的防卫行为并未超出必要的限度。检方 *** 后认为徐某的行为符合《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是正当防卫行为, *** 依法对徐某作出不批准 *** 决定。康某则因为对徐某实施 *** 行为,被 *** 机关处以行政拘留。2024年5月, *** 机关依法撤销该案。
南都记者注意到,正当防卫已连续七年被写入更高检工作报告。更高检办公厅副主任杨剑波指出,2024年,全国检察机关经 *** 认定属正当防卫,依法不捕不诉334人,持续落实刑法第二十条规定,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
采写:南都记者 薛凯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