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安排,自治区数据局再次开展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创新融合应用试点(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工作。欢迎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参加报价。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按照《中华人民 *** 国 *** 采购法》等有关规定要求,本着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平竞争原则、公正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参与报价的单位进行综合比选后择优确定供应商。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
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创新融合应用试点(二期)项目监理服务
二、项目预算
三、采购项目基本情况、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四、报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 *** 国 ***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 *** 国境内注册、具有 *** 承担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材料报送要求
(一)申报材料应包括:
1.报价单
2.公司简介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联系人姓名及 ***
5.技术文件
6.商务文件
7.报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时间及 *** :
请于2024年10月17日18:00前将加盖公章的材料以密封报价文件方式(一正四副)提交或邮寄至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报价文件处理)。
材料接收 *** :南宁市良庆区体强路18号2017房。
六、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将适时组成采购小组,依法确定成交单位
附件:《广西统一IPv6智能联通中心创新融合应用试点(二期)项目监理服务采购方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大数据发展局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