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借款,打了借条,只写了借钱XX元,没有写还款日期,能随时要钱吗?有没有时间的 *** 呢?
小美要买房子,所以给小胖借钱。小胖一看都是关系不错的朋友,就借了1万给小美。小美说“我给你打个借条,留个字据,让你放足心”。
小美立即写了一张借条:
这张借条上没有写什么时候还钱。
过了一段时间,小胖的 *** 住院需要用钱,这时想起来小美借钱的事,小胖便给小美要钱,小美说“现在过得挺难的,过一段时间再还”。
小胖急着给 *** 治病,顾不上小美的事,就再也没要钱,过了三年后,小胖再次给小美要钱,未果的情况下,小胖把小美告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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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美辩称小胖之一次要钱的时候,诉讼时效已经开始计算了。事后三年都没动静,也没再要过钱,所以已经过了三年的诉讼时效,借条作废,小美无权还钱。
小胖给小美要过钱,但又隔了三年的时间再也没给小美要过钱,这个在法律上是否已经过了诉讼时效呢?
*** :未过诉讼时效,小胖仍然可以向小美要钱。
本案中的“借条”,我们可以看到上面没有标注“还款日期”,这属于不定期借款,小胖可以随时给小美要钱,不受法律规定的“三年诉讼时效”的约束。
小美没还钱,即使过了三年又怎样,小胖仍然可以向小美要钱。
但是有两种特殊情况,那就要受3年诉讼时效的约束了,大家要特别注意:
1.要求还钱,并给了一个宽限期。
小胖要求小美还钱,同时给了小美一个月的宽限期,即必须在一个月内还清,双方签了字据。
一个月后小美没按时还钱,这时候3年的诉讼时效开始计算了。
小胖要抓紧催,不行就去 *** *** 。因为过了三年的时间,小美若提出“已过诉讼时效”, *** 就不管了。那钱就打水漂了,手中有借条也没用。
2.借款人明确表示不还钱。
小胖要小美还钱,小美说“我没钱,不还了”。这时候3年的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了,所以小胖要抓紧行使自己的权利,去 *** *** 要钱。
提示
口头表示的要求一个月内必须还钱,借款人没有给钱,出借人仍然可以随时主张要钱,不受三年期限约束。(口说无凭)
渠道
证据收集,赔偿核算,法律程序,交给专业律师去做,争取自己更大的权益。
转自 田家丽 田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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