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4日, *** 关税税则 *** 会发布公告,经 *** 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
有关事项如下: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 关税税则 *** 会关于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的公告
2025年3月3日,美国 *** 宣布以 *** 为由对所有中国输美商品进一步加征10%关税。美方单边加征关税的做法损害多边贸易体制,加剧美国企业和消费者负担, *** 中美两国经贸合作基础。
根据《中华人民 *** 国关税法》、《中华人民 *** 国海关法》、《中华人民 *** 国对外贸易法》等法律法规和国际法基本原则,经 *** 批准,自2025年3月10日起,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商品加征关税。有关事项如下:
一、对鸡肉、小麦、玉米、棉花加征15%关税。
二、对高粱、大豆、猪肉、牛肉、水产品、水果、蔬菜、乳制品加征10%关税。
三、对原产于美国的附件所列进口商品,在现行适用关税税率基础上分别加征相应关税,现行保税、减免税政策不变,此次加征的关税不予减免。
四、2025年3月10日之前,货物已从启运地启运,并于2025年3月10日至2025年4月12日进口的,不加征本公告规定加征的关税。
*** 关税税则 *** 会
2025年3月4日
来源: *** 关税税则 *** 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