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私自漏天 *** !”北青社区报记者昨日获悉,木林、李遂、杨镇、张镇等顺义多镇,持续开展露天 *** 专项整治行动,对在日常 *** 中发现的5起烧荒行为现场制止,耐心细致开展法规宣传教育,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每起违法行为的当事人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木林镇依据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 *** 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1
李遂村西100米
3月5日,李遂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在 *** 过程中,发现徐某某在李遂村西100米处进行烧荒。现场制止并耐心细致开展法规宣传教育,使徐某某深刻认识到露天 *** 造成的危害。执法人员依法对徐某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2
良山村东北角
展开全文
3月4日,张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时,发现有人在张镇顺平路南侧良山村东北角(原良山服装厂)露天 *** 秸秆、枯草,执法队员立即上前制止,并对当事人当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当事人到执法队接受调查处理,并受到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
3
破罗口村附近
2月28日,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员在破罗口村附近 *** 时,发现有村民在空地上露天 *** 秸秆。执法队员立即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开具谈话通知书。执法人员依据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 *** 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当事人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4
王泮庄村北大棚
2月26日,木林镇王泮庄村北大棚处发生1起火情,镇一级消防站工作人员立即上前扑灭了火苗,随后联系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经查,王某为开荒种地点燃了大棚附近的树叶、枯草。执法队员现场开具谈话通知书对当事人王某进行约谈,并对王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5
木林镇卫生院东侧
2月25日,木林镇卫生院东侧发生1起火情。接报后,镇平安建设办公室与综合行政执法队开展联合执法,随后开具谈话通知书对当事人赵某进行约谈。经查,赵某打扫自家院子时为图省事,将堆积的树叶进行了 *** 处理。木林镇依据并综合考虑此案违法事实、 *** 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对赵某作出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政策解读
《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六十一条之一款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露天 *** 秸秆、树叶、枯草、垃圾、电子 *** 、油毡、橡胶、塑料、皮革、沥青等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行为。根据之一百一十条规定,有上述行为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对个人可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 *** 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规定,露天 *** 秸秆、落叶、垃圾,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露天 ***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