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顺银行被罚184万余元,涉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行为 - 广角镜 -

抚顺银行被罚184万余元,涉及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等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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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9日金融一线消息,中国人民银行辽宁省分行日前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存在以下八项违法行为,受到警告,并被罚款184.174万元。

  1.违反金融统计相关规定;

  2.违反账户管理规定;

  3.未按规定落实反电信 *** *** 相关管理规定;

  4.未按照规定落实数据安全相关管理规定;

  5.违反反 *** 业务管理规定;

  6.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

  7.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

  8.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

  陈某国(时任抚顺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合规部经理)对该行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可疑交易报告负有责任,被罚款7.75万元。

当事人名称

(姓名、职务)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行政处

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

决定日期

公示期限

(自公示之日起计算)

中国人民银行

辽宁省分行

中国人民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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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分行

标签: 抚顺 万余 违反 涉及 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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