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T 45231-2025 英文版/翻译版 智能床
标准翻译网提供下列标准英文版
能床智
1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智能床产品的分类,要求、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和贮存,描述了相应的试验 *** 。
本文件适用于室内用智能床产品的设计、生产加工、质量检验、质量评定。
2规范 *** 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 *** 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732 膜耐冲击测定法
GB/T2828.1-2012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
计划
GB/T 3 *** 0纺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摩擦色牢度
GB/T3 *** 2织品色牢度试验 耐汗渍色牢度
GB/T 4214.1-2017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噪声测试 *** 通用要求
GB4343.1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1部分:发射
GB/T4343.2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和类似器具的电磁兼容要求 第2部分;抗扰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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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4706.1-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4706.8-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8部分:电热、电热垫、电热衣及类似柔 *** 发热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4706.10-2024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第10部分: ***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4802.2纺织品织物起毛起球 *** 能的测定第2部分:改型马丁代尔法
GB/T 4 *** 3.4家具表面漆膜理化 *** 能试验第4部分:附着力交叉切割测定法
GB/T 4 *** 3.7家具表面漆膜理化 *** 能试验第7部分:耐冷热温差测定法
GB/T 4 *** 3.8家具表面理化 *** 能试验第8部分:耐磨 *** 测定法
GB/T 4 *** 3.9家具表面漆膜理化 *** 能试验第9部分:抗冲击测定法
GB/T 5296.6消费品使用说明第6部分:家具
GB/T6669软质泡合材料压缩永久变形的测定
GB6675.2-2014玩具安全第部分:机械与物理 *** 能
GB/T 6739色漆和清漆 铅笔法测定漆膜硬度
GB/T 7573纺织品水苯取液pH值的测定
GB/T *** 86色和清划格试验
GB/T 9345.1-2008塑料灰分的测定第1部分:通用 ***
GB17 *** 7-2024家具阻燃 *** 能安全技术规范
GB18584-2024家具中有害物质 ***
GB/T19817-2005纺织品装饰用织物
GB/T21196.2纺织品马丁代尔法织物 *** 的测定第2部分:试样破损的测定
3术语和定义
GB/T28202-2020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智能床 intelligent bed通过人机交互、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以及处置调整或其他智能化技术,实现床体形态和功能控制等一种或多种功能的卧具。
3.2
可触及区域ACCeSS ATPH
智能床正常使用情况下,使用者在床及床边坐、卧位置,其肢体能接触到的部位。
3.3
运行周期operational cyele
智能床完成完整的工作循环所需时长,
注:简称“周期”。
3.4
-体式智能床integratedintelligent bed
床架与床垫配套使用才能实现其智能化功能的智能床,
3.5
分体式智能床split intelligent bed
床架单独使用可实现其智能化功能的智能床,
4产品分类
按智能床结构形态分类:
a)一体式智能床;
b)分体式智能床,
5要求
5.1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和形状位置公差(一般项目)
-体式智能床的床垫主要尺寸偏差应符合QB/T1952.2-2023中表3序号1~序号4的规定
5.2外观
床架的外观应符合QB/T5617-2021中5.4的规定(全部为一般项目)。
一体式智能床的床垫外观应符合QB/T1952.2-2023中表3序号5~序号25的规定(项目分类按照Q *** 1952.2-2023中表3的规定)
5.3 结构(基本项目)
5.3.1 部件应齐全,安装应牢固,无松动、滑脱、干涉等现象。制造者明示的各项功能应能实现,且 *** 作灵活,无卡滞现象。
5.3.2 可触及区域应无危险锐利边缘和尖端。
5.3.3剪切和挤压点应符合GB28008-2024中4.1.2的规定
5.3.4 床体的折叠,升降应有控制装置,非指定运行时不应自行折叠或升降。床体任何状态下,非指定
运行时床铺面在600N作用力下不应自行折叠、升降和 *** 。
5.3.5若床体具备手动折叠或升降装置, *** 作设备的 *** 作力应不小于40N。
5.3.6折叠、升降等改变床体运动的 *** 作机构应有限位装置,行程极限不应超出标称的行程范围,5.3.7适用于老人,残障人士使用的产品可触及区域的边缘部位应经倒圆或倒角处理,倒圆半径应大于10 mm 或倒圆弧长应不小于15 mm。
5.4 理化 *** 能
5.4.1表面涂层理化 *** 能
产品表面涂层理化 *** 能应符合表1的规定(全部为基本项目)
5.6 智能化(基本项目)
5.6.1 基本 *** 能
5.6.1.1 一般要求
产品符合以下规定:
a)智能床应有童锁或类似锁定功能,以防止意外 *** 控床体折叠或升降,造成儿童或他人伤害:
b)智能床应有专用控制装置或经授权的 *** 控制设备;
c)智能床应在供电中止、物理 *** 阻隔,程序故障等意外情况下,有确保不会造 *** 体伤害的措施:具有运行装置的智能床,运行速度应不高于50mm/s;d)
e)智能床应有防止由于产品上各类物理型接口被误连接而导致危险发生的措施:
t)智能床产品功能相互之间的影响,包括 *** 、加热、折叠或升降同时作用时,应不会造 *** 体伤害及床体损坏。
5.6.1.2 噪声要求
在空载条件下,产品在调节、 *** 等工作状态时产生的更大噪声应小于或等于55 dB(A)。睡眠模式下,加热等非运动调节状态时产生的更大噪声应小于或等于30dB(A)
5.6.1.3 电热要求
具有加热功能的床,应确保使用时不会对使用者产生皮肤灼伤或热冲击的危险。
5.6.2 信息要求
产品 *** 技术方案及其服务,应符合以下规定
a)信息安全符合GB/T34975-2017的规定:
h)在得到明确授权时才能采集,传输和保存相关信息并确保其信息安全,包括不被错用、滥用和泄露,不采集、传输和保存未经授权的敏感 *** 数据;
c)不使5.6.1的符合 *** 受到 *** 。
5.6.3 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
产品具备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的功能,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功能:
a)对产品使用状态数据进行采集、存储和传输,包括床铺面角度、高度、温度、震动状态及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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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床铺面数据变化的实时采集,存储和传输,包括使用者对床铺面的相互作用力,床铺面压力变化、床铺面角度变化等;
c)通过明确授权,采集、存储和传输使用者睡眠相关的生理体征数据
5.6.4 处置调整功能
产品如具备处置调整功能,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处置调整功能:
a)使用者可选择适宜的参数,进行智能床功能调整:
b)床铺面支撑构件相对位置调整:
c)可通过床铺面角度调整,改变睡眠时 *** 的支撑压力分布;
5.6.5 交互控制功能
产品如具备交互控制功能,应具备以下一种或多种控制功能:
a)通信功能,能通过终端实现对智能床的远程控制,包括但不限于数据存储采集,控制信号传递、分析结果反馈、构件位置调整等;
b)叫醒功能,通过预先设定,如振动、声音等方式实现;
c)记忆功能,设置功能键进人记忆状态;
d)语音交互。
5.7力学 *** 能
产品力学 *** 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第2项、第3项为分级项目,其余为基本项目)
6.1主要尺寸、外形尺寸偏差及形状位置公差
将智能床调整至平躺状态。
床架按QB/T5617-2021中6.1~6.2的规定进行
一体式智能床的床垫按QB/T1952.2-2023中7.3的规定进行6.2 外观
将智能床调整至平躺状态。
床架按QB/T5617-2021中6.3的规定进行。
一体式智能床的床垫按QB/T1952.2-2023中7.3的规定进行:6.3结构
危险锐利边缘和尖端6.3.1
危险锐利边缘按GB6675.2-2014中5.8的规定测试。危险锐利尖端按GB6675.2-2014中5.9的规定进行。
6.3.2 其他结构
应在产品正常运行的100个周期后,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剪切和挤压点按照GB280082024中4.1.2的规定进行。倒圆半径采用圆角规进行测量,倒圆弧长采用软尺测量。角度检测用精度不低于0.1°的角度尺测量。力值测量采用精度不低于1N的测力计测量。
采用GB/T41650-2022中5.3规定的加载垫,在床铺面最容易折叠或升降的位置,垂直水平面施加600的,观察床是否自行折叠、升降和 *** ,
6.4 理化 *** 能
产品表面涂层理化 *** 能按表5进行。
6.6.1.2 噪声
将智能床置于一个反射面上方的近似 *** 场测试环境中,在空载情况下,至少工作一个周期。按GB/T4214.1-2017中第7章规定的 *** 测试,传声器对准噪声源,读取更大值,按GB/T 4214.1-2017中第8章规定的 *** 进行背景噪声级及测试环境的修正,并进行各测点平均声压级的计算,最后计算出声功率级噪声值。
6.6.1.3 电热
具有加热功能的床,应按照GB/T4706.8-2024中11.101的规定进行(电热褥垫),确定5.6.1.3是否合格。
6.6.2 信息
按照GB/T 34975-2017的规定进行
6.6.3 数据采集、存储和传输
在产品正常运行的100个周期后,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由3名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 *** 作和观察,以多数人员判断结论为准。
6.6.4 处置调整功能
在产品正常运行的100个周期后,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由3名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 *** 作和观察,以多数人员判断结论为准。
6.6.5 交互控制功能
在产品正常运行的100个周期后,正常使用状态下进行测试。测试由3名检验人员对产品进行探作和观察,以多数人员判断结论为准。
6.7 力学 *** 能
6.7.1 床的稳定 *** 、强度和耐久 *** 按照GB/T41650-2022的规定进行,1水平按照GB/T 41650-2022中表A1、表A.2、表A.3的第1列,2水平按照GB/T41650-2022中表A1、表A.2、表A.3的第2列。
6.7.2 升降机构耐久 *** 试验采用单人床均匀负载120kg(含床垫),双人床均匀负载180kg(含床垫),按生产商提供的升降频率测定,如生产商没有提供升降频率,按频率小于2次/min 测定,升降运行更大行程5000次,观察是否符合要求。
6.7.3 折叠机构耐久 *** 按照QB/T5617-2021中6.6.6的规定进行
6.8有害物质 ***
按GB18584-2024的规定进行。
6.9阻燃 *** 能
按GB17 *** 7-2024的规定进行
7检验规则
7.1检验项目分类
检验项目分为:
a)基本项目:影响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指标;
b)分级项目:评价产品质量等级的指标;
c)一般项目:影响产品质量的次要指标。
7.2 检验类别
7.2.1 型式检验
7.2.1.1型式检验项目
第5章规定的所有项目。
7.2.1.2 型式检验时机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或老产品转厂生产的最初定型时:
b)产品的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 *** 能时;
c)正常生产时,定期或积累一定产量后,应周期 *** 进行一次检验,检验周期一般为一年;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后,恢复生产时:
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e)
客户提出检验要求时。
7.2.1.3 型式检验抽样
应在一个检验周期内的产品中随机抽取样品。以件为单位的产品抽样数为2件,1件封存,1件送检。以套为单位的产品抽样数为2套,1套封存,1套送检(若成套产品中有多件相同的单件,则相同单位送检1件,其余的也封存)。
7.2.2 出厂检验
7.2.2.1 出厂检验项目
5.1、5.2、5.3规定的项目。
7.2.2.2 组批规则和抽样方案
相同材料、相同工艺、同一时期生产的同型号产品为一批产品。抽样检验程序执行GB/T2828.1-2012中的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检验水平为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6.5,其抽样方案见表7。